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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物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召开

时间:2009-05-06

    4月28日至4月30日,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在平阳县组织召开了“温州市文物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市11个县(市、区)共计30余名的文物执法工作者参加。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小川局长、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孙和支队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今年文物工作归纳为“四个抓”:一是抓巡查,把巡查作为文物工作的基础,把“消防安全”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二是抓宣传,提议将文物执法与近期开展的科学发展观调研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抓案件,切实提高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争取把每个文物案件做成“有始有终”的铁案;第四,抓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文物专职人员、设备以及文物档案整理工作。本次培训以适应新时期文物监察工作,进一步增强文物执法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运用为目的,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原则,课程设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文物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文物执法现场操作技能、文物执法电子档案制作等,并邀请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吕可平总队长和杭州市文物监察支队胡利红副支队长讲授了《外省典型文物案例分析》和《谈两类常见文物处罚案件的取证要素》等课程。平阳县文物监察大队章友清大队长还就2008年上报国家文物局的文物案例与培训人员共享经验。

    此次培训创新点和亮点在于抓业务学习的同时,开展实地模拟检查,让每位参加培训的文物执法工作者到模拟现场进行执法,完成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测图绘制、照片拍摄等取证过程,并请胡利红副支队长给予点评和绘图、摄影等基础要素的讲解。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潘太标副支队长通报了近期文物执法工作情况,就今年文物工作做了简要布置,对《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标准(试行)》,《浙江省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暂行标准》给予详细介绍,并对文物执法电子档案建立工作做了计划安排。

(作者单位: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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