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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善爱心”慈善基金救助对象条件

时间:2016-03-01

    “佳善爱心”慈善基金主要用于温州市文化(文博)系统困难家庭助困、助残、助学等公益事项。救助对象如下:

1、温州市文化(文博)系统困难家庭员工本人、妻子、父母、子女重病治疗补助;

2、温州市文化(文博)系统困难家庭员工子女读高中、大学的补助;

3、温州市文化(文博)系统员工突遇灾祸造成家庭困难的救助;

4、温州市各县(市、区)业余文保员、非物质文化项目传承人(以下简称文保员、传承人)困难家庭救助;

5、其他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需救(补)助的事项。

    申请救助的对象须填写“佳善爱心”基金救助对象登记表(附件一)。

    根据个人申请或须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佳善爱心”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每年4月份或不定期举行会议,确定有关救助对象。每年救助的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0人,没有救助对象的年度,则不安排救助。

    联系人:吴祖凯,联系电话:56988699,邮箱18541384@qq.com

 附件一:“佳善爱心”基金救助对象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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