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温州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以全面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宣传温州文化为己任。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博物馆的革命文物和当代文物藏品,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温州革命时期和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实物,也可提供有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温州革命文物征集范围:
1、与温独支、红十三军、红军挺进师、浙南特委、浙南地委等有关的实物、照片、书籍等。
2、与温州革命烈士相关的实物、资料等。
(二)温州当代文物征集范围:
1、与温州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当代重要实物和影像资料,温州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影像资料和有关文献。如:
(1)1949年温州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关实物和影像资料;
(2)温州响应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号召的有关实物和影像资料;
(3)50年代温州开展农业合作化和企业公私合营运动的实物和影像资料,如普华电气公司公私合营、洞头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等;
(4)1956年永嘉“燎原社”首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关实物和影像资料;
(5)温州开展垦荒和支援边疆建设、开发大陈岛、开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等运动的实物和影像资料;
(6)温州金融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实物和影像资料;
2、温州模式相关的影像资料、实物、文件、证件等。如:中国民营经济的领跑者的第一批个体工商业户执照、第一批股份合作制企业实物、柳市低压电器、桥头纽扣批发市场纽扣、七八十年代温州企业生产的其它产品等。
3、反映温州地方特色、温州人民生活的代表生活用品和影像资料。如温州代表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实物和影像资料,如金温公路、金温铁路、瓯江大桥、温州大桥、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温州火车站、温州动车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实物;
4、温州现、当代重要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有关实物和影像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集体或个人将其收藏无偿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
2、有偿征集:对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的,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予以有偿征集。
3、合作意向:民间收藏者无意出售或捐赠的,博物馆又确有研究利用的需要,希望藏品拥有者能先行提供图文资料,以便今后以其它方式合作。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0577-56988678、18324224299 谢先生
0577-56988080、13587641831 王女士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1号 温州博物馆
邮编:3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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