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Template/Default/Column/20210324094511632.jpg

温州博物馆文物点阅实施方案第一期

时间:2019-03-06

温州博物馆文物点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文物政发〔2016〕21 号)精神,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遵守文物保护规律,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不放松,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文物查阅的关系,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提升文化惠民水平,打造主体多元、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博物馆。通过文物点阅活动,让公众近距离观赏馆藏文物,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促进馆藏文物研究。

三、操作流程

(一)公布文物点阅清单

在官方网站分期公布可提供点阅的文物清单,第一批1000件,之后每季度公布一批,2年内公布可点阅文物不少于馆藏20%的数量。第一批可供点阅的文物包括瓷器、铜镜、、粮票、刺绣、书画等1000件。

点阅文物清单(第一批).xls

(二)开辟官网文物点阅预约入口

在官网开通文物点阅栏目菜单,按点阅清单、点阅时间、预约须知(附件1)、观众预约、预约查询等功能版块设置。社会公众可根据公布的文物清单,在网站上进行实名登记,预约点阅的文物和时间,每人次可预约点阅不超过3件文物。我馆对预约观众及预约文物、时间进行审核后,确定具体文物和时间,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预约人,一般每场文物点阅活动控制在10人以内。(附件2)

(三)文物点阅现场管理

1、文物点阅活动从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文物点阅活动时间频率按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的为准,按预约时间分时分段观赏文物。

2、文物点阅场地暂设温州博物馆文物鉴赏室。为确保文物安全,鉴赏室需配备相应设备,包括数字监控两路、文物鉴赏操作台、计时闹钟、桌椅等必备设施。

3、文物提退及现场安保。根据预约情况,由库保员填写藏品提退库单,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库保员提取文物,按预约时间摆放在查阅室内操作台上。文物点阅时应有2名以上库保员和安保部人员在现场,现场门口配备保安1名,维护现场秩序。

4、对预约观众的要求。预约观众按预约时间依次排队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鉴赏室,在现场应遵守我馆工作人员的指挥,并事先签定文物点阅安全承诺书(附件3)。预约观众不得携带一切饮料、食品、书包等无关物品入场。预约观众在操作台旁近距离观看,不得触摸文物,一次预约观赏文物时间不超过20分钟。禁止近距离拍照、垂直俯拍和使用强光灯,需要高清图片可向我馆另行申请。

5、对活动工作人员的要求。工作人员应做好合作分工,维护好等候区和鉴赏室秩序,预约观众进入鉴赏室时,第一时间告知注意事项,并经观众签字认可。观众鉴赏文物时,可适当介绍文物相关知识及背景故事,解答观众疑问,发现观众不当举止时,及时提醒文物安全措施,经两次提醒,观众仍不服从的,可劝离鉴赏室。

6、预约改期的处理。观众预约的文物正在展览或外借的,可通知调整预约目标文物。如遇霉雨季节或雨天,温湿度不合要求的,书画、织绣、竹木、漆器等类型文物谢绝查阅,已预约的作改期处理,并及时和预约观众做好沟通。

附件1.预约须知.docx

附件2预约登记表.docx

附件3安全查阅承诺书.docx



 

 

 

 

 

 

 

 

 


版权所有:温州博物馆   浙ICP备10019571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540号

  • 微信公众号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