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白鹿庵井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海坛山西麓,平面呈六边形,井栏由六块花岗岩石板合榫而成,北侧一块井栏内壁楷书直刻阳刻“口三和重建”。井栏宽10-13厘米,边长68厘米,栏高450厘米。井内壁由块石垒成,平面圆形,直径110厘米。井水源自海坛山,水质清冽可饮。曾长期作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保护等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类别:古建筑
保护范围:西以井栏向外延伸8米为界,其余三面以临近围墙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北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5米至建筑边线为界;西、南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