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鹿城区城西街73号。由美国传教士索毕庆建于清光绪四年(1878年),后焚毁,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重建。占地面积1578平方米,坐西朝东。包括前后大堂(礼拜堂)、小堂(福音堂)及中式用房十二间。大堂具哥特式建筑风格,高13.45米,脊顶设十字架,肃穆宏丽。建造及装饰十分考究,富有宗教色彩。为温州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基督教堂。堂内现存石碑2通:刻于1898年的《重建圣殿记》和1938年的《温州循道公会六十周年纪念碑》。
保护级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 代:1898年
公布时间:1997年8月29日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保护范围:东至城西街为界;南至嘉会里巷为界;西以围墙向外延伸三点五米为界;北至金锁匙巷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一类,南自围墙向外延伸八米为界;西自围墙向外延伸八米为界;北自围墙向外延伸十米为界。二类:东自围墙向外延伸二十米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