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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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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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路天后宫抱厦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烈士路124号烈士路小学内。建于乾隆元年(1730)汀州商人建,祀海上女神妈祖(林默)。系石柱、木梁架、重檐,歇山顶建筑,坐北朝南,台基高0.35米,阶条石、陡板石均用青石,以规整长方石板铺地。面阔实为一间,正面加二青石正柱做成三间样式。正柱上用剔地起突法,各雕一缠线金龙。梁架为抬梁、穿斗混合式结构,屋顶为方格天花,彩绘人物、花鸟。上下檐间有木制栏杆座,做成楼台形式。翼角用老、嫩戗起翘,在我市古建筑中颇为典型。19858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温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级别: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公布时间:1985821

类别:古建筑

保护范围:西南、东北两面均由抱厦台基向外延伸二米为界;东南面自台基向外延伸三米为界;西北面包括天后宫大殿建筑。

建筑控制地带:大殿左右两侧各向外延伸三点五米为界;大殿后延伸至翠微山(海拔二十米)为界;抱厦前延伸十四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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