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新四军驻温州通讯处旧址,位于鹿城区五马街道公园路社区九柏园头19号,建于民国。由黄、魏两宅院组成。魏宅坐北朝南,为传统的合院式建筑,正屋五开间,抬梁穿斗混合式梁架,硬山顶。黄宅位于魏宅的北侧,分东、西两部分,原系二层楼房。1937年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租用九柏园头魏味秋宅为办事处,主任为吴毓。1938年3月改为新四军驻温州通讯处,主任周饮冰。刘英率领省委机关也以魏宅为交通联络处,也是温州城区至今保存的浙江省委唯一的旧址处。
新四军驻温州通讯处旧址于2005年被公布为温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级别: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1938年
公布时间:2005年8月26日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保护范围:四周以现有围墙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