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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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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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州街玄坛殿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街道蒲州街265号,坐南朝北,该殿系三间两进合院式木构建筑,由门厅、正殿、两廊及殿前戏台组成,总建筑面积250平方米。门厅作卷篷顶,侧廊顶部做成藻井,施彩绘。正殿明间五架抬梁式,次间抬梁穿斗混合式,明间南部设神龛,正殿带前后廊,戏台与门厅隔街相对,其藻井呈八字迭拱式,层层向上斜出,斗口雕置花篮,斜板遍绘山水、花卉、人物及题词等,为我市现存古戏台之冠。正殿屋顶为硬山顶,戏台为歇山顶,戏台勾头瓦当滴水。 该殿始建于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于康熙丙寅年重建,乾隆乙卯(公元1795年)重建。玄坛殿祀“正一玄坛赵元帅”,即武财神赵公明,名朗,字公明。“玄坛”指道教的斋坛,也有护法之意。

19858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蒲州街玄坛殿等为温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级别: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公布时间:1985821

类别:古建筑

保护范围:玄坦殿东以围墙为界,南以围墙向外延伸三点五米为界;北界蒲州街。戏台东以屋墙为界,西以西厢楼台基向外延伸二米为界;北以后墙向外延伸五米为界;南连玄坦殿。殿左首之古榕树,也属保护之列。

建筑控制地带:南二十米、北三十米、东西面十米内建筑高度控制在七米以内;东西面十至三十米建筑高度控制在十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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